过渡安置房建设优先建学校等公共设施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6-04 Tag:过渡安置房   公共设施   点击: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“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(活动板房)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”,进一步部署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,对过渡安置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。

 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,通知称,地震给当地学校造成了破坏,严重影响了灾区中小学正常教学。各受灾地区可以调整现有过渡安置房的援建结 构,在现有分配任务的总量中优先建设一批学校等公共设施,以满足应急所需。这类建设工作可以折算为原分配的过渡安置房的套数,即可以减少住房的套数,并且 冲抵受援地区的建设任务总量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以套数和总的建筑面积对援建任务进行考核。

  为保证学校等援建工作的尽快开展,通知要求各受灾市州必须在6月8日前,明确需要建设的学校、幼儿 园等公共建筑的位置、面积等,以便于落实。同时拟优先建设的学校、幼儿园等的建筑场地必须具备马上开工的条件,不能马上开工的,要列出具体时间计划,以便 统一安排进度。这类建筑的场地选址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。由于建设的板材规模已定,关于过渡安置房一期建设中的学校、幼儿园建设问题,受援地区可与援建省市 协商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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